轉知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3學年度推薦案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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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該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