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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 類別:來函轉知
  • 公告單位:輔導室

依來文轉知【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

服務對象
(一) 本縣海線區域轄屬之公私立國中小二、三級個案處遇性輔導學生為主要服務對象。
(二) 提供本縣國中小學校之學生個案及其家長、教師、輔導人員精神醫療諮詢服 務。
(三) 山線區域學生建議參考使用斗六家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精神科醫師服務諮詢之 資源

心理衛生諮詢實施方式
 一、申請流程:
(一) 面談諮詢:教師、學生個案及其家長請先填妥轉介申請表傳真至雲林縣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傳真後請再電話確認),中心會再確認細節並安排精神科醫師當面 諮詢會談時段及地點。
(二) 電話諮詢:教師、學生個案及其家長請先填妥轉介申請表傳真至雲林縣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傳真後請再電話確認),中心會再確認細節並安排精神科醫師電話 諮詢會談時段。
(三) 針對各校轉介需精神醫療諮詢之學生個案,依「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 衛生諮詢轉介流程圖」(附件一)辦理。
(四) 申請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請填報「心衛諮詢轉介表」(附件二)並傳真到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進行申請。
(五) 「行動到點服務」申請:學校提報之個案如超過 2 名,且於 1 週前完成預約程 序者,駐點學校應機動安排駐點指導專家前往需求學校進行服務,惟提出需求 之學校應提供適合之場所。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公文檔案。